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指出,教育对外开放是教育现代化的鲜明特征和重要推动力,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对外开放不动摇,主动加强同世界各国的互鉴、互容、互通,形成更全方位、更宽领域、更多层次、更加主动的教育对外开放局面。
《意见》坚持内外统筹、提质增效、主动引领、有序开放,对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进行了重点部署。
一是在教育对外开放中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意见》提出,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改进高校境外办学,改革学校外事审批政策,持续推进涉及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生、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的改革。
二是把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摆在重要位置。《意见》提出,提升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推动职业教育更加开放畅通,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基础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
三是推动教育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意见》提出,优化出国留学工作布局,做强“留学中国”品牌,深化教育国际合作,鼓励开展中外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扩大在线教育的国际辐射力。同时,通过“互联网+”“智能+”等方式,丰富中西部地区薄弱学校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四是积极向国际社会贡献教育治理中国方案。《意见》提出,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扩大教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深化与重要国际组织合作,推动实施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建立中国特色国际课程开发推广体系,优化汉语国际传播,支持更多国家开展汉语教学。
《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强调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动政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教育对外开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加强智力支撑,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广泛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教育对外开放工作。
——教育部国际司(港澳台办)负责人就《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教育部国际司(港澳台办)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一下《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对外开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博鳌亚洲论坛等重大场合,多次向世界宣示中国将扩大教育开放。全国教育大会为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擘画了宏伟蓝图,作出了顶层设计。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总结近年来教育对外开放制度创新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新时代、因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研究制定了《意见》。
第一,《意见》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国教育大会确立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任务的总体背景下出台的,凸显了教育对外开放在我国教育事业和全面开放新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意见》是在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时代背景下出台的,教育对外开放将通过优化整体布局、大力培养人才、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深入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提升教育对外开放贡献度和影响力,为如期实现党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添砖加瓦。
第三,《意见》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重塑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我国外部发展环境更加错综复杂的特殊背景下出台的,宣示了我国坚持教育对外开放不动摇的坚定决心,以及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的坚强信心。中国始终高举合作共赢旗帜,致力于深化拓展与世界各国在教育领域的互利合作和交流互鉴,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总之,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是教育发展的需要,是国家建设的需要,是新时代发展的需要,既迫在眉睫,又恰逢其时。
2.请介绍一下《意见》研制的总体考虑?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对外开放的蓝图更清晰,布局更宽广,助力更显著,品牌更鲜明,影响更深远。随着我国教育整体水平跃居世界中上行列,中国的教育合作伙伴已遍布全球,同与教育相关的重要国际组织开展了密切合作。中国在全球范围的国际学生流动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世界最大的国际学生生源国和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实现了蓬勃发展。此外,国际中文教育方兴未艾,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及其在线平台为各国各界人士学习汉语、了解中国文化创造了有利条件。
与此同时,对照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我们感到,教育对外开放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质量效益有待进一步改进,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新冠肺炎疫情也暴露出工作中的一些短板和弱项。我们在研制《意见》的过程中,既保持自信和定力,又直面问题和挑战,把握了三个原则。一是把握“加快”和“扩大”的原则,以期实现更全方位、更宽领域、更多层次、更加主动的教育对外开放。二是把握“提质”和“增效”的原则,以期推动教育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意见》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教育对外开放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推进相关领域法律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三是把握“稳步”和“有序”的原则,确保教育对外开放行稳致远。《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教育主权,依法依规做好教育涉外活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3.教育对外开放在助推我国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将发挥哪些作用?
答: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海南、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印发了关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将结合《意见》的贯彻落实,聚焦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全力支持相关地方和区域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教育部将深入学习贯彻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扎实推进《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支持海南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与此同时,我们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支持长三角地区率先开放、先行先试,支持雄安新区打造教育开放新标杆。
共建“一带一路”为中国开放发展开辟了新天地。近年来,“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不断走深走实。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举办“一带一路”青年创意和遗产论坛及青年学生“汉语桥”夏令营等三项成果被纳入高峰论坛成果清单。教育部将结合《意见》的贯彻落实,主动作为、创新作为,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提供智力、人力、技术、文化、情感等多方面的支持,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效的教育助力。
4.我国教育对外开放是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意见》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对外开放作出了哪些安排?
答:《意见》着眼加快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和培养更具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对各级各类教育的对外开放作出了相应安排。
高等教育领域,我们将支持高校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合作,引导高校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完善高校对外开放评价指标。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授予“双一流”建设高校一定外事审批权,探索高校国际会议分类审批的管理办法。
职业教育领域,我们将在借鉴“双元制”等办学模式、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方面取得政策突破,鼓励有条件的国内职业院校与企业携手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同时,着手打造“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等品牌赛事,扩大国内有关技能赛事的国际影响力。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
基础教育领域,我们将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
5.过去一个时期,我国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了一批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与此同时,海外对中国教育资源的需求也在上升,请问《意见》在“引进来”“走出去”方面作出了哪些新的部署?
答:近年来,我们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中外教育机构开展强强合作或强项合作,实现了教育资源供给多样化,满足了学生不出国门享受高质量国际化教育的需求。目前,经教育部批准和备案的各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近2300个,其中本科以上机构和项目近1200个。为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助力高校“双一流”建设,《意见》将从三个方面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一是完善法律制度,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为开放办学、规范办学、高水平办学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创新工作机制,通过“项目备案制”“部省联合审批”等改进审批方式,完善评估和退出机制。三是鼓励先行先试,配合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探索适当放宽合作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的限制,给予相应的鼓励引导政策或实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随着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和共建“一带一路”持续深入推进,“走出去”办学日益成为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高校在近50个国家举办了100多个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境外办学机构和项目。为引导学校自主、高效、有序赴境外办学,《意见》明确了量力而行、依法办学、质量优先、稳步发展的基本思路。2019年9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了《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大统筹力度,完善支持政策。同时,我们将积极推动应用型本科、职业院校配合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协同办学,实现共同发展。我们还将扩大在线教育国际辐射力,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和机构开发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优势的专业课程、教学管理模式和评价工具。借力“中国教育云”,建立中国特色国际课程推广平台。
6.新冠肺炎疫情给海外留学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带来挑战。结合贯彻落实《意见》,教育部将如何克服疫情影响,做好出国留学工作?
答: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教育部时刻牵挂、关心海外留学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坚决落实党和国家对海外留学人员的关心关爱,持续做好防疫指导、物资保障、患者救治、心理支持、困难帮扶、安全保护等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广大留学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随着毕业季来临,教育部面向留学人员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和优惠政策,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留学人员组织招聘活动,第十五届“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已如期在线启动。
疫情对出国留学的影响将是暂时的。《意见》重申将继续通过出国留学渠道培养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我们将积极开拓优质教育资源合作渠道,拓展出国留学空间。同时,维护留学人员合法权益和切实利益,始终是党和国家关心、广大留学人员和家长关注的问题。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下大力气完善“平安留学”机制,将应对疫情过程中摸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为广大学子实现留学梦保驾护航。
7.《意见》提出做强“留学中国”品牌,为实现这一目标,来华留学在质量建设方面将推出哪些举措?
答:做强“留学中国”品牌,归根到底要靠提高来华留学教育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近年来,教育部围绕提高质量、规范管理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接下来,我们将按照《意见》的部署和要求,打造来华留学重点项目和精品工程,多措并举推动来华留学实现内涵式发展,做强“留学中国”品牌。
一是实施质量规范。《意见》重申要实施好《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这是指导高校开展来华留学教育的基本规范。教育部将继续狠抓责任落实,指导各地各校落实落细《规范》各项要求,组织专家开展督导调研,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二是完善质量标准。今年3月,教育部出台了《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奖学金申请人的资格条件。5月,教育部委托相关专业协会就来华留学生英文授课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发布了质量标准。下一步,教育部将推动出台来华留学质量认证的标准、预科教育标准以及各类专业教育标准,通过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保证国际学生培养质量。
三是强化质量保障。教育部将在鼓励第三方行业组织对来华留学开展质量认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切实保障来华留学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建设专业队伍。自2010年起,教育部已连续举办了30期英语授课师资培训班和22期全国来华留学管理干部培训班,并在全国建设了52个来华留学示范基地,评选了300门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按照《意见》要求,教育部将继续加大师资和管理干部培训力度,积极发挥示范基地和品牌课程的引领作用,带动来华留学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
8.《意见》提出积极向国际社会贡献教育治理中国方案。请问中国将如何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
答:中国坚定支持多边教育合作,是全球教育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近年来,中国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下的教育合作中发挥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中国还发挥主场优势,在华成功举办了国际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大会、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大会、亚洲文明对话——维护亚洲文明多样性论坛、“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等高规格国际会议。
新冠肺炎疫情给各国教育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面临更大挑战。新形势下,中国将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扩大教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积极分享在“停课不停学”、有序复学复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向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中国还将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多边机构的合作,为全球教育发展贡献中国力量,为全球教育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9.最后,请谈谈如何确保《意见》贯彻落实和落地见效?
答:《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强调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动政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教育对外开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的要求,此次八部门联合印发文件,为部门分工协作奠定了基础。此外,《意见》还对人才、经费等方面的保障作出了部署。
教育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责意识,把扎实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将持续开展对《意见》的宣传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我们将面向教育系统外事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共同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我们将践行“一线规则”,坚持分区分片推进,与有关地方、高校和驻外使领馆一道细化落实举措;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扭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实施教育对外开放制度建设三年行动(2019—2021年),持续推进配套文件研制工作,为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6月17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推迟河北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时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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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维护广大专接本考生身体健康,保证每一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经研究决定,将原定于6月20日进行的专接本考
推迟至今年高考结束后第二天举行。请广大考生加强疫情防控,注意身体健康,合理安排学习与生活。
特此公告。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6月17日
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大力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指出,教育对外开放是教育现代化的鲜明特征和重要推动力,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对外开放不动摇,主动加强同世界各国的互鉴、互容、互通,形成更全方位、更宽领域、更多层次、更加主动的教育对外开放局面。
《意见》坚持内外统筹、提质增效、主动引领、有序开放,对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进行了重点部署。
一是在教育对外开放中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意见》提出,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改进高校境外办学,改革学校外事审批政策,持续推进涉及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生、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的改革。
二是把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摆在重要位置。《意见》提出,提升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推动职业教育更加开放畅通,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基础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
三是推动教育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意见》提出,优化出国留学工作布局,做强“留学中国”品牌,深化教育国际合作,鼓励开展中外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扩大在线教育的国际辐射力。同时,通过“互联网+”“智能+”等方式,丰富中西部地区薄弱学校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四是积极向国际社会贡献教育治理中国方案。《意见》提出,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扩大教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深化与重要国际组织合作,推动实施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建立中国特色国际课程开发推广体系,优化汉语国际传播,支持更多国家开展汉语教学。
《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强调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动政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教育对外开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加强智力支撑,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广泛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教育对外开放工作。
教育部国际司(港澳台办)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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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请介绍一下《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对外开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博鳌亚洲论坛等重大场合,多次向世界宣示中国将扩大教育开放。全国教育大会为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擘画了宏伟蓝图,作出了顶层设计。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总结近年来教育对外开放制度创新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新时代、因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研究制定了《意见》。
第一,《意见》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国教育大会确立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任务的总体背景下出台的,凸显了教育对外开放在我国教育事业和全面开放新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意见》是在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时代背景下出台的,教育对外开放将通过优化整体布局、大力培养人才、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深入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提升教育对外开放贡献度和影响力,为如期实现党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添砖加瓦。
第三,《意见》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重塑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我国外部发展环境更加错综复杂的特殊背景下出台的,宣示了我国坚持教育对外开放不动摇的坚定决心,以及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的坚强信心。中国始终高举合作共赢旗帜,致力于深化拓展与世界各国在教育领域的互利合作和交流互鉴,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总之,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是教育发展的需要,是国家建设的需要,是新时代发展的需要,既迫在眉睫,又恰逢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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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介绍一下《意见》研制的总体考虑?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对外开放的蓝图更清晰,布局更宽广,助力更显著,品牌更鲜明,影响更深远。随着我国教育整体水平跃居世界中上行列,中国的教育合作伙伴已遍布全球,同与教育相关的重要国际组织开展了密切合作。中国在全球范围的国际学生流动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世界最大的国际学生生源国和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实现了蓬勃发展。此外,国际中文教育方兴未艾,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及其在线平台为各国各界人士学习汉语、了解中国文化创造了有利条件。
与此同时,对照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我们感到,教育对外开放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质量效益有待进一步改进,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新冠肺炎疫情也暴露出工作中的一些短板和弱项。我们在研制《意见》的过程中,既保持自信和定力,又直面问题和挑战,把握了三个原则。
一是把握“加快”和“扩大”的原则,以期实现更全方位、更宽领域、更多层次、更加主动的教育对外开放。
二是把握“提质”和“增效”的原则,以期推动教育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意见》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教育对外开放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推进相关领域法律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三是把握“稳步”和“有序”的原则,确保教育对外开放行稳致远。《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教育主权,依法依规做好教育涉外活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03
教育对外开放在助推我国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将发挥哪些作用?
答: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海南、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印发了关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将结合《意见》的贯彻落实,聚焦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全力支持相关地方和区域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教育部将深入学习贯彻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扎实推进《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支持海南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与此同时,我们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支持长三角地区率先开放、先行先试,支持雄安新区打造教育开放新标杆。
共建“一带一路”为中国开放发展开辟了新天地。近年来,“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不断走深走实。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举办“一带一路”青年创意和遗产论坛及青年学生“汉语桥”夏令营等三项成果被纳入高峰论坛成果清单。教育部将结合《意见》的贯彻落实,主动作为、创新作为,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提供智力、人力、技术、文化、情感等多方面的支持,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效的教育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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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对外开放是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意见》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对外开放作出了哪些安排?
答:《意见》着眼加快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和培养更具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对各级各类教育的对外开放作出了相应安排。
高等教育领域,我们将支持高校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合作,引导高校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完善高校对外开放评价指标。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授予“双一流”建设高校一定外事审批权,探索高校国际会议分类审批的管理办法。
职业教育领域,我们将在借鉴“双元制”等办学模式、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方面取得政策突破,鼓励有条件的国内职业院校与企业携手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同时,着手打造“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等品牌赛事,扩大国内有关技能赛事的国际影响力。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
基础教育领域,我们将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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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个时期,我国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了一批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与此同时,海外对中国教育资源的需求也在上升,请问《意见》在“引进来”“走出去”方面作出了哪些新的部署?
答:近年来,我们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中外教育机构开展强强合作或强项合作,实现了教育资源供给多样化,满足了学生不出国门享受高质量国际化教育的需求。目前,经教育部批准和备案的各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近2300个,其中本科以上机构和项目近1200个。为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助力高校“双一流”建设,《意见》将从三个方面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
一是完善法律制度,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为开放办学、规范办学、高水平办学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通过“项目备案制”“部省联合审批”等改进审批方式,完善评估和退出机制。
三是鼓励先行先试,配合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探索适当放宽合作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的限制,给予相应的鼓励引导政策或实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随着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和共建“一带一路”持续深入推进,“走出去”办学日益成为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高校在近50个国家举办了100多个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境外办学机构和项目。为引导学校自主、高效、有序赴境外办学,《意见》明确了量力而行、依法办学、质量优先、稳步发展的基本思路。2019年9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了《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大统筹力度,完善支持政策。同时,我们将积极推动应用型本科、职业院校配合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协同办学,实现共同发展。我们还将扩大在线教育国际辐射力,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和机构开发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优势的专业课程、教学管理模式和评价工具。借力“中国教育云”,建立中国特色国际课程推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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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给海外留学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带来挑战。结合贯彻落实《意见》,教育部将如何克服疫情影响,做好出国留学工作?
答: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教育部时刻牵挂、关心海外留学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坚决落实党和国家对海外留学人员的关心关爱,持续做好防疫指导、物资保障、患者救治、心理支持、困难帮扶、安全保护等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广大留学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随着毕业季来临,教育部面向留学人员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和优惠政策,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留学人员组织招聘活动,第十五届“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已如期在线启动。
疫情对出国留学的影响将是暂时的。《意见》重申将继续通过出国留学渠道培养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我们将积极开拓优质教育资源合作渠道,拓展出国留学空间。同时,维护留学人员合法权益和切实利益,始终是党和国家关心、广大留学人员和家长关注的问题。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下大力气完善“平安留学”机制,将应对疫情过程中摸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为广大学子实现留学梦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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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做强“留学中国”品牌,为实现这一目标,来华留学在质量建设方面将推出哪些举措?
答:做强“留学中国”品牌,归根到底要靠提高来华留学教育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近年来,教育部围绕提高质量、规范管理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接下来,我们将按照《意见》的部署和要求,打造来华留学重点项目和精品工程,多措并举推动来华留学实现内涵式发展,做强“留学中国”品牌。
一是实施质量规范。《意见》重申要实施好《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这是指导高校开展来华留学教育的基本规范。教育部将继续狠抓责任落实,指导各地各校落实落细《规范》各项要求,组织专家开展督导调研,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二是完善质量标准。今年3月,教育部出台了《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奖学金申请人的资格条件。5月,教育部委托相关专业协会就来华留学生英文授课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发布了质量标准。下一步,教育部将推动出台来华留学质量认证的标准、预科教育标准以及各类专业教育标准,通过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保证国际学生培养质量。
三是强化质量保障。教育部将在鼓励第三方行业组织对来华留学开展质量认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切实保障来华留学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建设专业队伍。自2010年起,教育部已连续举办了30期英语授课师资培训班和22期全国来华留学管理干部培训班,并在全国建设了52个来华留学示范基地,评选了300门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按照《意见》要求,教育部将继续加大师资和管理干部培训力度,积极发挥示范基地和品牌课程的引领作用,带动来华留学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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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积极向国际社会贡献教育治理中国方案。请问中国将如何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
答:中国坚定支持多边教育合作,是全球教育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近年来,中国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下的教育合作中发挥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中国还发挥主场优势,在华成功举办了国际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大会、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大会、亚洲文明对话——维护亚洲文明多样性论坛、“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等高规格国际会议。
新冠肺炎疫情给各国教育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面临更大挑战。新形势下,中国将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扩大教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积极分享在“停课不停学”、有序复学复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向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中国还将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多边机构的合作,为全球教育发展贡献中国力量,为全球教育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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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请谈谈如何确保《意见》贯彻落实和落地见效?
答:《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强调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动政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教育对外开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的要求,此次八部门联合印发文件,为部门分工协作奠定了基础。此外,《意见》还对人才、经费等方面的保障作出了部署。
教育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责意识,把扎实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将持续开展对《意见》的宣传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我们将面向教育系统外事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共同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我们将践行“一线规则”,坚持分区分片推进,与有关地方、高校和驻外使领馆一道细化落实举措;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扭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实施教育对外开放制度建设三年行动(2019—2021年),持续推进配套文件研制工作,为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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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从实践探索到规模发展再到内涵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结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是基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等教育普及化的现实逻辑,其中,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外部动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是内部动因,高等教育普及化则是现实需求。
一、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问题诊断
经过不断发展,我国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服务发展、技术研发、技艺传承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绩,成了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还存在着人才培养方式滞后于产业转型需要,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不足,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完善,高质量人才标准不明确等问题。
(一)人才培养方式滞后于产业转型需要
近年来,我国高校每年毕业生在800万人上下,但企业招聘不到满意员工和毕业学生找不到合适工作的情况依然严峻,劳动力市场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远大于供给,人才结构性矛盾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产业组织方式变革提高了人才质量的要求。随着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生产方式和工艺流程正发生变革,一些传统的工作岗位在消失,一些新职业、新业态正在形成。劳动力市场对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等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存在较大缺口,这成为现阶段我国劳动力市场中的主要矛盾。
二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滞后于行业企业需要。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产品生产更新换代加快,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不断更新,而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周期较长,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的知识技能极易被新的岗位要求淘汰,学校人才培养滞后于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这要求职业院校加强校企合作,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迁移能力、方法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是人才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缺乏有效沟通。职业教育在人才供给侧和行业企业需求侧存在着割裂,培养人才的规模、结构、质量难以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这需要改变人才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的现状,加快构建两者之间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和供需反馈机制。
(二)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不足
没有行业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教育,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深浅直接影响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
一是缺乏校企深度合作的基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除了制度、法律等因素外,与两者社会性质不同有直接关系,企业属于营利性组织,获得收益是组织行为产生的根本动力,而职业院校主要是公益性组织,在制度安排中职业院校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这是校企合作过程中的主要矛盾;职业院校缺乏服务行业企业的能力,在技术研发、工艺优化、流程再造等方面存在短板则加剧了这种矛盾。
二是缺乏可操作的法律法规。虽然我国在1996年发布了《职业教育法》,后续出台了系列相关政策,但《职业教育法》立法之时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起步阶段,当时立法的基础诸如职业教育规模、人才需求、社会环境等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来规定的有关内容已经难以适应职业教育改革的新要求,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中缺乏可操作的条款,在支持企业参建产业学院与技能培训中心、参与人才培养与实习实训等诸多方面尚不清晰。
三是缺乏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行业企业虽然是营利性社会组织,但作为社会系统中的基本单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当下,社会对企业的评价主要是经济贡献,常忽略其承担职业教育等社会责任,这与我们的社会评价和舆论导向有关。这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加强企业承担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政策引导,营造全社会参与职业教育,崇尚劳动光荣的社会氛围。
(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职业资格与学历资格的框架尚不成熟。近年来,国务院已经取消了多数的职业资格证书,从2019年开始探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即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开发了部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在培训内容、课程资源、师资队伍等方面还不完善。技能等级证书对工作岗位和开设专业的覆盖率相对较低,无法满足职业院校专业教学和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学历体系一直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短板,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仍处在地方探索、专业试点阶段,形成完善的职业教育学历体系任重道远。
二是职业启蒙与基础教育关联不够。基础教育作为职业启蒙的重要阶段,现阶段的基础教育更多的是开展知识学习、技能获得、态度养成等,对职业启蒙教育不论是教育理念、职业认知,还是教学实践、资源开发等还处在起步阶段,尚未纳入基础教育的必修内容,基础教育将职业启蒙教育从“自为”转变为“自觉”还需要持续推进。
三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困难。在传统观念和社会惯性的影响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的困境一直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痛点。目前,普通教育仍处于强势状态,在打通两者流动壁垒的过程中更多的是职业教育向普通教育的单向流动,高中阶段的普职比也成为敏感话题。可见,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的重要前提。
(四)职业教育高质量人才标准亟须明确
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是基于内部控制和外部标准的结果。没有有效的内部控制,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等的质量将难以保证;没有主管部门、行业企业、第三方机构的客观评价,职业教育的质量则无法评价。
一是内部标准,加强专业教学标准等的制定和落实。国家专业教学标准是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教育部已经初步建立了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为职业院校开展专业教学提供了参照。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异较大,职业院校办学基础不同,在执行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中,一些地区的学校执行标准已经不易,但对一些学校而言则难以满足需求。在制定统一标准的同时,要求各学校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教学标准,加强对专业教学标准等的执行和落实,避免打折扣、不落实等问题。
二是外部标准,强调行业企业对学生满意度的评价。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个体成长成才,这需要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企业、第三方机构等进行跟踪调查和人才评价。目前,监测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途径有政府主管部门的教学业绩考核、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排名等,但行业企业对毕业学生满意度、薪酬待遇、职务晋升等数据的统计是衡量职业院校人才质量的关键指标。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评价缺乏关联和系统设计,这需要国家就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进行顶层设计,突出行业企业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梳理现有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具有指导意义和评价功能的标准。
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推动职教20条真正落地
职教20条是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纲领性文件,它针对职业教育发展中长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释并给出了具体措施。从制度设计到具体实践,需要职业教育各级主管部门、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企业等主体落实落细。
一是加快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建设,发挥基础作用。在已经构建的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基础上,要推动职业教育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要求不同区域、不同学校制定基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和校本标准,加快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的制定和更新工作,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基本遵循。
二是注重完善现代职教体系,着重解决难点问题。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是难点,需要加快探索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明确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各级各类各层次,解决好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与职业院校探索职业教育本科层次的关系。
三是加快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抓好重点建设项目。职教20条涉及“双高计划”、1+X证书制度试点、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多个项目,相关部门已经制定政策、出台文件,政策的落实需要各地制定适宜本地职业教育发展的方案和政策,充分发挥地方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重视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环境。
(二)破解深度产教融合的难题
一是整合校企生产要素。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加强合作不是一方的责任,是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后,对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提出的共同要求。在借鉴校企合作正反两类经验基础上,将学校和企业中的资本、技术、知识、设备、场地等要素进行整合,发挥不同性质主体的优势;校企共同开发教学资源,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行业企业生产要素融入人才培养,促进社会多元办学格局的形成。
二是搭建产教融合平台。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内生动力不足的现实原因在于职业院校服务行业企业的能力不足,这需要职业院校特别是高职院校提升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成为行业企业产品设计、工艺优化、流程再造的重要支持者和参与者。通过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学院等平台,促进技术技能积累,推动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
三是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在政策方面,职业类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职业院校可以通过特招特聘、柔性引进、项目研究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加快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间人员流动,促进“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三)发挥“双高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发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示范作用。“双高计划”建设院校普遍办学基础好、创新意识强、改革动力足,应鼓励先行先试,根据发展实际,着力建设高水平专业群,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人才需要。
二是主动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双高计划”建设院校应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建设一批有影响、有品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成为标准的制定者,辐射同类院校和专业,向世界职业教育提供“中国方案”。
三是以“双高计划”建设院校为龙头,发挥其集聚资源、凝聚力量的优势。组建跨东中西部的同类院校联盟,开展职业教育对口支援项目,助力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发挥我国职业院校第一方阵的责任担当。进一步发挥“双高计划”建设院校的引领作用,促进优秀师资、教学资源、改革经验等的共享,打造同类职业院校发展共同体。
(四)拓宽职业教育“走出去”的路径
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表征。
一是积极参与国际职业教育标准制订。结合我国优势领域,发布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职业教育国家标准,推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的研制工作,完善与国际接轨的职业教育标准,提高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话语权。
二是开展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托“鲁班工坊”“丝路学院”等载体,鼓励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特色化、多样化国际合作,鼓励联合境外投资企业、海外高校及其伙伴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项目建设,构建多元化教育合作机制,促进中外人文交流。
三是引进国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在现有办学成绩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在开发课程、教材、专业标准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引进优质师资。不断创新师生海外专业研修形式和内容,丰富国际化应用人才培养的项目载体,发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示范效应,为世界职业教育提供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方案。
(五)加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供给
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系统政策的支撑,各级政府应发挥自身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导职能,为其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利、有力的政策保障。
一是加强职业教育政策的系统设计。2019年,国家出台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开展了高职扩招百万、1+X证书制度试点、“双高计划”等重要工作,这是国家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系统制定政策的结果,需要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制定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汇聚各方力量形成职业教育政策合力。
二是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应明确举办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制度,职业院校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拨付经费,确保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生均教育经费稳步增长。完善职业教育多渠道、全方位的资助政策体系,支持新增教育经费向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项目倾斜,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职业教育。
三是优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法制环境。尽快修订《职业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破除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各级政府、行业、企业、学校责任分工,构建政行企校协同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机制,构建完善的职业教育法治体系,提升职业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文摘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0年第13期,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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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是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研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要亲自领导、亲自部署,统筹协调科研、人事、财务、就业等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相关工作。
二、主动作为,积极开发岗位。各高校要根据《通知》要求,把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作为学校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要发挥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双一流”建设和各类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的优势;地方高校要加强组织统筹,充分发挥地方支持资金和各级各类项目经费作用,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各高校要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做大做强专职科研队伍。各高校建设的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要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扩大技术经理人队伍规模。
三、多措并举,拓展经费渠道。各高校要按照“合理配置、应设尽设”的原则,根据学校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各类创新基地和人才专项、地方科技计划(项目、基金等)、社科项目经费和自行组织的科研项目经费,以及“双一流”建设经费和其他经费情况,依托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基地平台,细化科研助理岗位设置的经费标准,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承担项目经费较少的课题组要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要加大保障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开发足额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加强落实,及时报送情况。各高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切实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工作。各高校要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将相关工作落实计划、进展情况报送。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科技司报送相关材料;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所属高校相关材料后报送教育部科技司。教育部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和实聘高校毕业生人数纳入“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并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指导和督查。
各单位要在2020年6月12日前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落实计划(进展情况)报告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报送教育部科技司(电子邮箱:zh@moe.edu.cn)。我部将根据各高校2019年R&;D经费支出情况和“双一流”建设经费情况对落实计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科技部。各单位要在每月30日前将专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报送教育部科技司(电子邮箱:zh@moe.edu.cn)。
联系人及电话:
教育部学生司 简成章 010-66097835
教育部科技司 刘永刚,何立芳 010-66096358
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会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启动2020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咨询宣传系列活动,将通过举办“24365”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公开课、政策咨询周、征兵宣传月等活动,重点向大学生宣讲征兵最新优惠政策,营造浓厚的参军入伍氛围,鼓励更多大学生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大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报名应征。
《通知》指出,2020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咨询宣传系列活动包括三项重点活动,各地各高校要精心组织实施,作为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是“24365”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公开课,6月14日,将依托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平台(https://job.ncss.cn/student/jobfair/joint.html),以大学生应征入伍为主题,举办的互联网+就业公益直播课,邀请国防大学教授、高校征兵工作负责同志和大学生士兵代表,介绍征兵具体政策和军旅生涯体会。各地各高校要组织辅导员、毕业生和有意愿入伍的大学生认真学习收看。二是“政策咨询周”活动,6月15日—19日,将依托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zjzx/show)举办线上咨询,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将会同当地兵役机关举办线下政策宣讲会,重点解读2020年最新征兵政策。三是“征兵宣传月”活动,6月15日—7月15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将会同当地兵役机关,采取发放征兵宣传单、张贴征兵宣传海报、播放征兵宣传片、邀请大学生士兵典型宣讲等形式,持续开展宣传动员活动。
6月12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强各地学校和幼儿园复学复课后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规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口罩和洗手消毒,加工制作场所和就餐场所通风换气,高频接触物表面定期消毒等要求,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防范夏季食品易腐变质风险,妥善贮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该冷藏的冷藏、该冷冻的冷冻,尽量缩短存放时间特别是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及时废弃腐败变质食品。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晨检、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管理,熟制食品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及其工用具分开存放或使用。对每餐成品按规定进行留样。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扎堆用餐,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分餐和使用公勺公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是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研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要亲自领导、亲自部署,统筹协调科研、人事、财务、就业等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相关工作。
二、主动作为,积极开发岗位。各高校要根据《通知》要求,把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作为学校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要发挥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双一流”建设和各类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的优势;地方高校要加强组织统筹,充分发挥地方支持资金和各级各类项目经费作用,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各高校要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做大做强专职科研队伍。各高校建设的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要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扩大技术经理人队伍规模。
三、多措并举,拓展经费渠道。各高校要按照“合理配置、应设尽设”的原则,根据学校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各类创新基地和人才专项、地方科技计划(项目、基金等)、社科项目经费和自行组织的科研项目经费,以及“双一流”建设经费和其他经费情况,依托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基地平台,细化科研助理岗位设置的经费标准,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承担项目经费较少的课题组要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要加大保障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开发足额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加强落实,及时报送情况。各高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切实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工作。各高校要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将相关工作落实计划、进展情况报送。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科技司报送相关材料;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所属高校相关材料后报送教育部科技司。教育部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和实聘高校毕业生人数纳入“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并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指导和督查。
各单位要在2020年6月12日前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落实计划(进展情况)报告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报送教育部科技司(电子邮箱:zh@moe.edu.cn)。我部将根据各高校2019年R&;D经费支出情况和“双一流”建设经费情况对落实计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科技部。各单位要在每月30日前将专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报送教育部科技司(电子邮箱:zh@moe.edu.c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规定,我办制定了《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切实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教督办〔2018〕2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办《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推进省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相关职责。
二、评价重点
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主要评价各省级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2020年相关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根据2019、2020年教育部重点工作,充分考虑各地教育发展水平差异,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育,重点评价12项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详见附件)。
三、评价实施
评价组织实施工作主要包括印发通知、自查自评、监测评估和实地抽查等环节。
1. 印发通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6月份以书面通知形式向各地印发《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
2. 自查自评。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测评体系相关内容,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自评12项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形成自评报告,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后,于8月31日前通过评价工作网上报送系统(8月1日开通)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自评报告应包括自查情况、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自评报告要客观准确、数据详实、内容全面、事例具体,字数不超过5000字,由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
3. 监测评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用评价工作监测平台,根据评价指标,利用国家统计数据和调查获得的系统数据,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测评估。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获取问题线索,了解教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9月底前根据监测情况,分省列出问题清单。
4. 实地抽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于10-11月份随机抽取6-7个省份,开展驻地式督查。督查前向社会发布公告,重点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具体方式包括与省政府见面会、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重点人员座谈(访谈)、查阅核验职能部门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考核、延伸到部分市县政府下沉督查、学校(社区)随机走访及访谈等。督查后,形成实地督查报告。
四、评价结果
1. 形成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自评报告、监测情况和实地督查报告形成对受检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审议。
2. 反馈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采取“一对一”方式向受检省份反馈评价意见,意见抄送省政府主要负责人。
3. 整改落实。受检省份按照评价意见的问题清单和督查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整改任务,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要报经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于12月底前由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4. 督查“回头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视受检省份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重点督查整改落实到位情况。
五、评价方法
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发展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正面引导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评价方法。
1. 明查暗访全覆盖。在各省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留言板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民对本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精准查准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回应群众关切。
2. 线上线下全融合。线上“互联网+督查”,各地自评报告通过评价工作系统线上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进行线上监测评估、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通过网上平台广泛征求意见。线下选优配强实地督查组,随机赴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实地抽查。
六、工作要求
1. 改进工作作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不搞“花架子”,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 坚持实事求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评,积极配合开展社会、教师和学生满意度调查,确保评价工作全面、真实、客观、公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
附件
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情况
二、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
三、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
四、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情况
五、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六、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情况
七、义务教育有保障和均衡发展工作推进情况
八、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
九、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
十一、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进展情况
十二、完善教育督导法规和机构设置工作进展情况
湖南新晃:多举措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来源:中国教师报
“记得无论走到哪里,常信院都是你们的母校。”面对着12名顺利通过考研复试的自动化(4+0)专业的学生,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姚立波老师动情地说。
来源:中国江苏网
近日,来自云南工程职业学院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100多名应届毕业生十分苦恼,他们带着和学校签订的就业协议集体在铁路部门实习了几个月,实习结束后却没能按照就业协议“与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而是被集体“退回”。(6月8日 央广网)
来源:蒲公英评论网
继去年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后,今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
精准定位是前提
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是关键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外函〔202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
2020年5月28日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负责人就《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来源:教育部网站
来源:齐鲁晚报
来源:青塔
高考人数破百万,省内却只有2所“双一流”高校;地处“京津冀”这样的优异的区位环境,全省却只有1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常住人口数量全国第7,省属高校学科评估最好成绩却仅为B……
除去高教体系差异较大的港澳台地区,中国大陆共有31个省级行政区。提到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这31个省市几乎每一个都能说出几个自己的难处。以至于最终,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在中国,有太多的地方都太缺好大学。
▎好大学
如果将140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好大学”的基准线,那么在最理想的情况下,中国大陆31个省级行政区,每个省份都应该至少拥有1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3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然而现实却并非如此。在中国,有10个省级行政区没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仅拥有2所或2所以下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省级行政区有22个,占比超过70%。
这些“好大学”稀缺的省份中,不仅有西藏、青海、宁夏等人口稀少、经济水平欠发达的地区,更包括了河南这样高考报名人数超过100万的人口大省,和河北等地处重要战略区位之中的省份。
而如果从人均资源情况来看,更是有不少省份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分布情况都不容乐观。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年末常住人口计算,19个省份每千万人口拥有“双一流”高校数不足1所;其中平均拥有数量最低的10个省份分别为:河北、广西、云南、河南、江西、山西、贵州、山东、甘肃和内蒙古。
▎好学科
大学资源的分布总受到各种各样历史原因的影响,如不能拥有几所一流水平的高校,能够发展培育出几个独具特色、处于国内顶尖水平的学科也能很大程度上弥补优质高校不足之憾。
由教育部官方组织的学科评估最能客观公正地衡量高校学科的实力。学科评估将参评的学科根据实力排名分为A(全国排名前10%)、B(全国排名前10%-40%)、C(全国排名前40%-70%)三个等级,每个等级之中又分为3个档次,如A+、A、A-,B+、B、B-等等。
根据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在中国大陆31个省市中,有超过77%的省级行政区全省拥有的A类学科数量不足30个;15个省市的A类学科数量不到10个;山西、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共9个省市A类学科数量更是挂零。
▎地方高校实力
今年5月,有网友在人民网上向安徽省领导留言,称其在查找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时发现安徽省“地方高校学科成绩最好档次才是B,与全国其他省份一对比,更是大吃一惊,我省排名竟是倒数,真是我省的羞辱。”
正如网友所说,地方高校的实力情况对于一个省份来说同样至关重要。
与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不同,数量庞大的地方高校无论从发展条件还是学校定位上来看,都更加依赖地方,也更倾向于将服务地区发展作为学校最重要的使命之一。它们是吸纳当地考生、为地方培养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
而学科实力恰可以看做是对于学校整体实力的一个客观反映。
从这个角度来看,江苏、北京、上海等地的地方高校实力雄厚,而浙江等地虽然“双一流”高校数量不多,但却拥有众多实力较为可观的地方高校,为地区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与此同时,也有山西、安徽、山东、湖南等13个省级行政区的地方高校没有A类学科。全国除江苏、北京、上海、广东和浙江5个省市外,其余省市地方高校A类学科均在5个以下。
这样来看,中国有至少一半的省市,都太缺好大学。
然而吸引和新建高水平大学,一些省市正在上演一场“华丽的逆袭”。
据不完全统计,在近几年新成立的高水平大学中,落地在广东省的数量约在18所以上,占比达到50%甚至更多。除广东省外,还分别将有1-2所高校已经或准备落地在浙江杭州、山东青岛、河北雄安新区以及天津等地。
新成立或筹建高水平大学,广东、浙江、山东、河北、天津等地区已经走在了全国最前列。
与此同时,建设和发展高水平大学,尚未见起色者亦有之。
一年又一年,这些省市中寒窗苦读十余年的学子们,何时才能迎来“春天”?
(本文统计中中国石油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均视为2所高校计算)
临近毕业季,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压力不容小觑,各地一系列暖心“硬核”政策助力毕业生就业。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多部门联动保就业
教育部数据显示,2020届高校毕业生874万人,同比增加40万人,毕业生人数再创历史新高。
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采取有力有效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会议要求,加大力度支持稳企业、拓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充实基层教师和医护人员队伍。加强就业服务。研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用好失业保险基金等政策。
4月21日,教育部、人社部发文,在4月23日至29日、6月20日至26日、9月19日至25日、11月23日至29日分别举办202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春季、夏季、秋季、冬季联合招聘周。
5月6日,由教育部、人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青团中央等6部门共同主办的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正式启动。
5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资委、教育部、人社部在北京联合启动“校企行”专项行动,为大学毕业生释放一批新的就业岗位,以创业带动就业。
各地多举措助力毕业生就业
除多部委的联合行动,各地相继出台一系列举措为毕业生就业“保驾护航”。
“真金白银”发就业补贴
广东明确,广东高校学生毕业2年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贴;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
安徽规定,当地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此外,广东、安徽、天津还对湖北籍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3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国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毕业生
除了给毕业生发放就业补贴,北京、上海、浙江、陕西等地国企、事业单位招聘向毕业生倾斜。
北京指出,今明两年(2020-2021年),北京市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疫情防控相关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需紧急补充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且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可简化程序,采用绿色通道招聘聘用,相关手续可待疫情结束后补办。
上海要求,上海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在今年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
浙江规定,今明两年,浙江明确国有企业将拿出不少于50%新增岗位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同时,今年将新开发1万个基层岗位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
陕西明确,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70%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投资金、供场地扶持创业
各地除发就业补贴、专项招聘外,还从场地、资金等方面鼓励毕业生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湖北明确,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湖北高校毕业生提供。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河南规定,河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按个人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2万元至15万元的扶持资金。
重庆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优创优帮”在校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每年在重庆高校毕业生中择优遴选30个项目,给予一定立项资金,并安排导师跟踪帮扶1年。实施“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每年择优遴选100个左右项目,根据项目质量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20年小学一至三年级复学复课时间公告如下:
一、6月15日起,全省小学一至三年级复学复课。
二、大中小学全部复学复课后,合法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可提出线下开班申请,核验合格,履行程序后有序恢复线下培训。
三、复学复课前,小学一至三年级继续开展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复学复课各项防控措施和要求,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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